
公告日期:2018-02-07
深圳南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南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三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审查反馈意见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深圳南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深圳南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亿科技”、“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项目组以及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公证天业”)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深圳南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深圳南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字体格式 内容
黑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特殊问题
(一) 请会计师就推荐挂牌业务审计中是否存在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
第 6 号——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涉及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通过了解被审计
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持续经营、收入确认、关联方认定及其交易、货币资金、费用确认和计量、内部控制有效性问题、财务报表披露等九方面问题以及规范措施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会计师回复详见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南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次反馈意见》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
(二)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公司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
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公司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
报告期初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1)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包括占款主 体、金额、发生日期、归还日期、次数具体如下:
①2015年资金占用情况:
单位:元
年度 单位 期初余额 拆出金额 拆出次数 拆入金额 偿还次数 期末余额
2015年 林丽钦 5,267,669.59 14,051,446.75 14 15,560,693.98 53 3,758,422.36
2015年 陈贤敏 6,628,984.93 460,000.00 1 200,000.00 1 6,888,984.93
2015年 陈秋航 195,000.00 - - - - 195,000.00
福清市
2015年 奥德森 -75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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