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5
浙江新课堂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97044715A。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新课堂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文三路东部软件园科技广场楼四楼。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代表本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现
代管理为依托,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努力实现股东合理回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力量。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教育咨询,文教用品、教学仪器、
教学设备的销售,文化教育活动的策划,培训服务,会展服务,自费出国留学中
介服务。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壹元。
第十八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时的股份数为 3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 认购股份数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持股比例(%)
(股)
1 陈磊 15,511,265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4 月 44.3179
2 紫善投资 5,950,00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4 月 17.0000
3 当堂投资 4,550,00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4 月 13.0000
4 胡鸣 3,5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4 月 10.0000
5 黄绍裘 1,534,925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4 月 4.3855
6 孙蕾 1,534,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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