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8
公告编号:2022-005
证券代码:871751 证券简称:宝骅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宝骅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1 月 15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1 月 12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太仓市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昆山市周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建明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韩国伟、江苏剑桥颐华(苏州)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苏州宝骅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马志刚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待定、待定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原告与公司就苏州宝骅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车间工程签署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向公司提供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公司已向原告支付大部分工程款项,现原告以公司拖欠工程款项为由起诉公司。
公告编号:2022-005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支付工程款本金 6,696,021.5 元,并支付至实际履行之日
的违约金(暂计算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为 647,984.74 元,具体违约金分段计算
明细见附件);
以上合计:7,344,006.24 元。
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用。
(五)案件进展情况:
法院已受理,案件将于 2022 年 02 月 15 日开庭审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导致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太仓弇山支行银行账户冻结,但公司流动资金较为充足且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不会给公司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的进展,尽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及时发布案件进展,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应诉通知书》
《民事裁定书》
《民事起诉状》
公告编号:2022-005
苏州宝骅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