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871751 证券简称:宝骅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宝骅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苏州宝骅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苏州宝骅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资互动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苏州宝骅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沟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应当在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二)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三)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会;
(三)公司网站;
(四)分析师会议或说明会;
(五)一对一沟通;
(六)邮寄资料;
(七)电话咨询;
(八)广告、宣传或其他宣传材料;
(九)现场参观等。
第八条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沟
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有:
(一)信息披露和沟通,根据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举行说明会及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二)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主持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临时公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三)筹备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准备会议材料;
(四)与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系,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
(五)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引导媒体的报道,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六)跟踪、学习和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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