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公告编号:2025-070
证券代码:871757 证券简称:太重向明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6 月 30 日收到公司股东通知:
1、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集团”)与太原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重工”)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签订的《太原重型机
械集团有限公司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已生效,太重集团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82,241,980 股转让给太原重工,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00%,转让股份价格共计 227,989,635.00 元;
为进一步保障太原重工及其股东的相关权益,股东太重集团与太原重工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签订了《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太重集团
就太重向明的业绩及补偿作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太重集团直接持有太原重工 49.28%的股权,为太原重
工的控股股东。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权益变动与收购》《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太重集团与太原重工互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公告编号:2025-070
2、股东山西艾克赛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克赛勒”)、范巷民先生
与太原重工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签订的《山西艾克赛勒科技有限公司、范巷民与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
议》已生效,艾克赛勒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963,642 股转让给太原重工,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0%,转让股份价格
共计 58,115,005.00 元;范巷民先生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 4,837,764 股转让给太原重工,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转让股份
价格共计 13,411,155.00 元。
截至 2025 年 3 月末,范巷民先生为公司股东、副董事长,其配偶杨瑞珍女
士为公司董事,范巷民先生与配偶杨瑞珍女士同时为艾克赛勒实际控制人,根据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
则适用指引第 2 号——权益变动与收购》《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艾克赛勒与范巷民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本次交易前后交易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2,241,980 51.0000% - 0.0000%
太原重型机械 其中:无限售股份 82,241,980 51.0000% - 0.0000%
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售股份 - 0.0000% - 0.0000%
合计持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