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公告编号:2025-091
证券代码:871757 证券简称:太重向明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后,现对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资金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贷款的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和生产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不存在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的情况。本事项审议及决策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资金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贷款的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和生产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不存在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的情况。本事项审议及决策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5-091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唐德茂、王红勇、李端生、张继宏
2025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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