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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11 17:17:00 股吧网页版
宝辰股份: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宝辰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1


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9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
董事会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公告了《宝辰股份: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2026 年 4 月 22 日,股东会议召集人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公司 72.9082%已
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孙凯峰书面提交的《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增加
临时议案的提议案》,提请在 2026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
议中增加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官网(www.neeq.com.cn)公告了《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通知公告》(以下简称《增加临时提案公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会议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公告》的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5 月 9 日上午 10:00 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六区 16 号楼 6 层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审议的事项与公告通知的内容一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计 9 名,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851,955 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0%。除公司股东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孙凯峰先生主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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