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871763 证券简称:方昇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方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10 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763 方昇光电 2021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 119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对 2020 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2020 年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并将持续规范公司治理,推进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
(二)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2020 年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并将持续规范公司治理,推进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
(三)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经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了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的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公司所编制的年度报表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财务部草拟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在总结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开拓情况, 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留存公司用于发展。(七)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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