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71772 证券简称:京安股份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京安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京安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安股份”)的委托,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915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相关规定,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五).1”所述,京安股份于 2025 年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的防沙治沙项目,将项目产生成本归集在合同履约成本,账面余额4,354,606.06 元,本年度计提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1,840,206.98 元,相应于2025 年度合并利润表列示资产减值损失 1,840,206.98 元;同时将防沙治沙项目培育树苗发生成本在库存商品中核算,金额 1,167,561.20 元。由于我们未能对该项目用树苗种植数量、成活率、供应商提供商品/劳务进行核查验证,我们无法就该项存货中合同履约成本及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以及京安股份确认的 2025年度项目的资产减值损失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针对非标意见中涉及内容,公司董事会已开展相关核查。经核实,审计工作受限主要为客观因素造成,公司不存在违规操作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次审计受限的核心客观原因在于:受新疆当地季节条件影响,截至报告出具日,项目种植树苗尚未完全返青复苏,植株存活状态无法准确判定;同时项目治理区域范围跨度较广、种植面积较大,现场实地盘点核查存在较大实施难度。本次审计保留意见仅因现场核查客观条件受限所致,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整
体公允列报,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公司董事会将组织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消除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京安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