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30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71775 证券简称:本本鼎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山东本本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本本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棣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不超过 770 万元,并拟以公司董事长刘杰宏之子刘尚坐落于烟台高新区滨海中路的两套房产作为抵押(不动产权证书编号:鲁(2020)烟台市高不动产权第 0001817 号、鲁(2020)烟台市高不动产权第 0016431号),具体贷款时间、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及担保方式以实际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
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刘杰宏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刘尚
公告编号:2024-013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永明路凯旋苑
关联关系:刘尚是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杰宏女士之子。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系关联方无偿为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属于公司关联方支持公司发展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原则:
1、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
2、无国家定价的,则适用市场价格;
3、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山东本本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棣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不超过 770 万元,并拟以公司董事长刘杰宏之子刘尚坐落于烟台高新区滨海中路的两套房产作为抵押(不动产权证书编号:鲁(2020)烟台市高不动产权第 0001817 号、鲁(2020)烟台市高不动产权第 0016431号),具体贷款时间、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及担保方式以实际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属于关联方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的
公告编号:2024-013
无偿支持,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无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基于满足公司经营需求而发生,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正常经营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将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本本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山东本本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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