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4
公告编号:2020-016
证券代码:871777 证券简称:海普顿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浙江海普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6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高尔金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暨以资产抵押且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海普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良渚支行申请 4000 万元人民币的一般授信,授信期限为 24 个月,授信起始时间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以厂房及土地作为抵押物且关联股东高尔金为本次授信贷款提供无偿保证担保。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浙江海普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尔金、高森全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召开浙江海普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该议案内容已披露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拟新增银行贷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良渚支行贷款人民币 12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本
公告编号:2020-016
次贷款由股东高尔金、陈建军、孟建新、浙江瑞欧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森迪跃投资有限公司无偿为公司向银行融资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浙江海普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2.回避表决情况
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尔金、陈建军、高森全部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海普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海普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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