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71779 证券简称:大唐复鑫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大唐复鑫袜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浙江大唐复鑫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复鑫”)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于2016年8月19日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聘请东莞证券担任公司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在东莞证券的帮助下,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使企业迈出对接资本市场的重要一步,为企业今后发展奠定了基础。
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东莞证券担任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以来,秉承勤勉尽责的原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严格把控、谨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为公
公告编号:2019-005
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合规等提供了各种指导,公司对东莞证券在担任主办券商期间对公司的支持深表感谢。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慎重考虑,经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聘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为承接督导事项的主办券商,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任何影响。
二、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相关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
三、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已就与东莞证券解除持续督导事宜及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持续督导义务的事项达成一致,于2019年4月15日与东莞证券签署了《关于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2019年4月15日与财通证券签署了《持续督导协议书》,上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之日起生效。自协议生效
公告编号:2019-005
之日起,由财通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浙江大唐复鑫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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