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0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71782 证券简称:福吉佳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张家港福吉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3 年 10 月 11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0 月 9 日
作出主体:其他(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苏张消行罚决字[2023]0462 号)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张家港福吉佳食品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4-009
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对张家港福吉佳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苏州市张家港金港镇长山村 1 幢、2 幢,法定代表人: 王芳)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车间内未配置排烟设施,不符合《建筑防火通 用规范》(GB55037-2022)第 8.2.2.1 条的规定,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该 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张家港市 消防救援大队现决定给予张家港福吉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整的行政处罚。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规改正违法行为,本次处 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推 进,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此次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造成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上交了罚款,并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整改到位,
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再次对公司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合格(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 0145 号)。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
《关于公司收到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补发)》(公告编 号:2024-009)以及《关于公司收到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补 发声明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公告编号:2024-009
五、备查文件目录
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苏张消行罚决字[2023]0462 号)
张家港福吉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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