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871783 证券简称:新联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新联外包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新联外包服务股份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浙江新联外包 第三条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浙江新联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外包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
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
果由公司承受。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
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成为对公司、股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