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信新智本: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71787 证券简称:信新智本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深圳信新智本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 年 1-6 月数据进行更正,以临时报告的方式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现金流量表明细项目分类判断存在差异或错误,主要是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项目内部细项分类判断存在差异、经营活动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其他现金流出分类错误。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本公司在核对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时,发现《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
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 年 1-6 月数据存在 3 处差错,错误详
情、更正金额及影响等如下:

1、收回定期型结构存款 400 万元,误计入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项目,根据准则相关规定,该款项应计入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项目。
更正金额及影响:本次更正调减 2024 年半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项目 400 万元,调增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项目 400 万元,
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及当期净利润无影响。

2、购买定期型结构存款 400 万元,误计入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项目,根据准则相关规定,该款项应计入 “投资支付的现金” 项目。

更正金额及影响:本次更正调减 2024 年半年度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项目 400 万元,调增 “投资支付的现金” 项目 400 万元,对投
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及当期净利润无影响。

3、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使用权资产)620,052.00 元,误计入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根据准则相关规定,该款项应计入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更正金额及影响:本次更正调减 2024 年半年度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项目 620,052.00 元,调增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620,052.00 元,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及当期净利润无影响,但修正了经营活动与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分类偏差。

以上 3 项前期会计差错,未影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和当期净利润,仅涉及现金流量表明细项目分类(如投资活动内部分类错误、经营活动与筹资活动现金流划分错误),且金额较小,公司认定为“非重大前期差错”。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财务造假、财务内控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

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现金流量,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董事会同意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公开发行并上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对挂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