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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1-14 17:06:55 股吧网页版
钻明钻石: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1-14


公告编号:2020-004

证券代码:871790 证券简称:钻明钻石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钻明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经营发展及长期战略规划需要,为专注于业务的拓展,降低经营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决策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
网(www.neeq.com.cn)上发布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0-001)、《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2)、《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公告编号:2020-003)。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炜明、林淑贞夫妇及相关负责人已就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炜明、林淑贞夫妇出具承诺,其本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按相关约定回购。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

公告编号:2020-004

票时的原始成本。具体价格、回购方式、回购时间以及回购主体以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为准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为准。具体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月 14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的相关规定,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转让日起暂停转让,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股份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有关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股转公司审批,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钻明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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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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