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8
公告编号:2021-045
证券代码:871791 证券简称:修路人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修路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杭州修路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有关会议
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12.96%股份的股
东陈勇书面提交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提请在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公告编号:2021-045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审[2021]1555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9,473,615.96 元,未分配利润 22,298,732.95
元,资本公积 1,475,023.79 元,盈余公积 5,699,859.22 元,根据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拟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
以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总股本 24,083,264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份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即 7,224,979.20 元,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陈勇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陈勇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
会通知事项不变。
调整后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二)审议《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四)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五)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告编号:2021-045
(六)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制度》议案
(九)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制度》议案
(十)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增加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函》
杭州修路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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