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1791 证券简称:修路人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修路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修路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程序,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杭州修路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六条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的,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应充分披露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便于股东对候选人能有足够的了解。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可以向股东会提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
可以向股东会提出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提名并选举产生。提名人应事先征求被提名人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候选人的提案。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通知公告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第七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第八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
第九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第十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但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董事会应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
第十一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
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结合事项的性质、对公司的重要程度、对公司的影响时间以及与该董事的关系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第十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会议的通知、联络、文件资料的准备、记录、档案管理、决议公告等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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