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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6 19:44:40 股吧网页版
修路人:监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1791 证券简称:修路人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修路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修路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程序,提高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以及《杭州修路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对股东会负责,独立行使监督权,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为规范监事会与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也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五条 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七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向监事
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除下列情形外,监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一)监事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监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第九条 如需增补的监事应当由股东代表出任,余任监事会应当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选举监事,填补因监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如需增补的监事应当由职工代表出任,余任监事会应当要求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填补因监事辞职产生的空缺。
第十条 监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十一条 监事的权利
(一)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二)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

(三)有权检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审核簿册和文件,并有权要求董事会或总经理提供有关情况报告;
(四)有权对董事会于每个会计年度所出具的各种会计表册进行检查审核,将其意见制成报告书经监事会表决通过后向股东会报告;(五)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监事会的委托,行使其他监督权。第十二条 监事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
(二)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三)除依照法律规定或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的秘密;(四)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任期内不履行监督义务,致使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或者职工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应当视其过错程度,分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 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提请股东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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