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71797 证券简称:达诺乳业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达诺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实施贯彻落实新<公司法>配套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全文为“股东大会” 章程全文为“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安徽达诺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安徽达诺乳业股份有限公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国证监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 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司”)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转公司”)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文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乳制品、调味品、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乳制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制品;其他食品的生产、销售; 食用油、油脂及制品;其他食品的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运营 预包装食品销售;光伏发电项目的运营及管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
具有同等权利。 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
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每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