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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7-0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茂盟(上海)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0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关于茂盟(上海)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关于茂盟(上海)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已于2017年5月18日收悉。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立即组织茂盟(上海)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茂盟工程”)、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或“挂牌律师”)以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就反馈意见中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就反馈意见中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公司特殊问题

1.1、请主办券商在《推荐报告》中补充核查申请挂牌公司是否存在负面清单限制情形并发表意见。申请挂牌公司属于非科技创新类的,主办券商应说明营业收入是否达到行业平均水平及其简要分析过程。请主办券商在《推荐报告》中补充核查申请挂牌公司是否存在负面清单限制情形并发表意见。

回复:

1、核查程序

(1)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商业模式、发展现状、发展规划及目标;

(2)审阅了公司的营业执照、查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确定公司的主营业务和行业分类;

(3)查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确认公司是否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否属于科技创新类公司;

(4)获得2015年、2016年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及区域股权市场的

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确定公司报告期两个完整会计年度营业收入是否

高于同期行业平均水平;

(5)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分析判断公司最近

两年及一期的主营业务中是否存在国家淘汰落后及过剩产能类产业。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公司不存在负面清单限制情形:

(1)公司为非科技创新类公司,最近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行业同期平均水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

业属于“E建筑业”中的“E49建筑安装业”大类;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指引》(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E49 建筑安装业”。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E49建筑安装业”中的“E4920管道和设备安装”小类。根据《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12工业”大类下的“1210资本品”中的“121012建筑与工程”下的“12101210建筑与工程”。

根据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公司经营业务不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不属于非科技创新类公司,公司不适用最近两年 及一期营业收入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的要求,应满足报告期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营业收入不低于同期行业平均水平的要求。

茂盟工程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182,984,848.45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

148,858,594.14元,两年合计331,843,442.59元。

根据公司所属行业特点,考虑行业可比数据获取等因素,我们选取公开市场数据、国内宏观数据等作为对标测算基础,测算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5年 2016年

行业 数据来源 市场类别 行业平均营业样 行业平均营业样 两年平均之和

收入 本 收入 本

数 数

可比 上市公司 3,798,853.69 98 4,037,346.02 98 7,8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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