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盟(上海)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反馈意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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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0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关于茂盟(上海)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关于茂盟(上海)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已于2017年6月21日收悉。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立即组织茂盟(上海)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茂盟工程”)以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就反馈意见中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就反馈意见中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会计师就推荐挂牌业务审计中是否存在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6号
——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涉及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持续经营、收入确认、关联方认定及其交易、货币资金、费用确认和计量、内部控制有效性问题、财务报表披露等九方面问题以及规范措施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主办券商已组织会计师就该问题进行了核查和回复,详见《关于茂盟(上海)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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