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7
证券代码:871798 证券简称:茂盟工程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茂盟(上海)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开始执行,其中《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适用于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
准则自 2019 年 1 月 1 月开始执行。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般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公告编号:2019-029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 9 号)和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财会【2017】14 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准则,自 2018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上市其他企业施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执行财政部已发布并要求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的会计政策。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财务报告是依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编制,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能为报告
使用者提供规范准确的会计信息。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会计政策及进行相应会计处理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会计政策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变更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会计政策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六、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 √否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上述相关法规以及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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