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1
证券代码:871798 证券简称:茂盟工程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茂盟(上海)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章程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一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
议审议通过;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审议通过。
二、 公司章程分章节列示:
茂盟(上海)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总 则...... 3
第一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二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股份转让...... 6
第三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股东...... 7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第四章 董事会...... 23
第一节董事...... 23
第二节 董事会...... 25
第五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第六章 监事会...... 35
第一节监事...... 35
第二节监事会...... 36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7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9
第八章 通知、公告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40
第一节通知...... 40
第二节公告...... 41
第三节投资者关系管理...... 41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2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43
第十章 修改章程...... 45
第十一章 附则...... 46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茂盟(上海)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
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其前身上海茂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原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并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工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茂盟(上海)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上海崇明庙镇经济开发区(宏海公路 681 号)
邮政编码:202153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一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宗旨:在围绕以能效为核心的工程技术领域,结合中国特定发展阶段,整合最新相关工程前沿技术,创新发展工程技术服务模式,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运营提供高效率的服务,创造价值,体现价值。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