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71803 证券简称:太湖湖泊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市太湖湖泊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04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
邮件、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雄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雄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1.议案内容: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市太湖湖泊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无锡市太湖湖泊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现选举董事李雄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潘越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市太湖湖泊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锡市太湖湖泊治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应由董事会审议并决定聘任。现提名聘任潘越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向阳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市太湖湖泊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锡市太湖湖泊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应由董事会审议并决定聘任。现提名聘任李向阳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向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市太湖湖泊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锡市太湖湖泊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由董事会审议并决定聘任。现提名聘任李
向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陶永法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市太湖湖泊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锡市太湖湖泊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由董事会审议并决定聘任。现提名聘任陶永法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市太湖湖泊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无锡市太湖湖泊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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