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2
证券代码:871803 证券简称:太湖湖泊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市太湖湖泊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就《湖滨生态缓冲带构建》项目向关联方江苏环荟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滆湖湖滨生态缓冲带地形重塑、配水系统、景观绿化、水生态系统构建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施工服务,预计金额64,000,000.00 元,最终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公司拟向关联方江苏黎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分包部分土建工程及园建工程,预计金额 27,000,000.00 元,最终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雄伟、邱伟建对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苏环荟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育才路 130 号
注册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育才路 130 号
注册资本:200,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水产养殖;水产苗种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保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水产品零售;水产品冷冻加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休闲观光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李雄伟
控股股东:无锡绿色协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国资委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苏环荟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9.50%股权,公司董事长李雄伟、董事邱伟建分别担任江苏环荟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苏黎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 88 号运河湾现代产业发展中心 3 号
楼 14 层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 88 号 307-2
注册资本:10,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设工程监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李雄伟
控股股东:无锡绿洲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国资委
关联关系:公司与江苏黎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定价情况
(一) 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
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遵循公平、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具体合同或协议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版本为准。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业务发展,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二) 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有积极影响,不存在风险。(三)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