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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8 16:16:02 股吧网页版
东恒会展: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871805 证券简称:东恒会展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东恒会展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拟向关联监事杨自强及关联合伙企业(由董事江昀赟、监事邹菲及其他员工拟出资设立)出售子公司北京市东方恒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用于承接会议展览技术服务业务,北京市东方恒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由北京东恒会展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股,本次拟将其股份的 1.4%出售给关联监事杨自强,将其股份的 10%出售给由关联董事江昀赟、关联监事邹菲及其他员工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该企业尚未注册成立) 。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东恒会展以 0 元价格出售北京市东方恒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1.4%股权,该
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东恒会展 2023 年末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101,086,520.72 元, 2023 年末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 30,743,669.36元。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
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第五章第四十条规定“(四)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本次公司以 0 元价格出售北京市东方恒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1.4%股权,该
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11.4%的注册资本占本公司 2023 年末资产总额的1.13%、占本公司资产净额的 3.71%,且公司 12 个月内没有出售其他同一或者相关资产。故判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拟向关联监事杨自
强及关联合伙企业(由董事江昀赟、监事邹菲及其他员工拟出资设立)出售子公司北京市东方恒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拟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北京

注册地址:待定

注册资本:3,000,000 元

主营业务:持股平台

控股股东:江昀赟

实际控制人:江昀赟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江昀赟持股 77%,监事邹菲持股 15%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杨自强

住所:燕郊开发区天洋城小区 16 号楼一单元 902 室

关联关系:公司监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北京市东方恒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 15 号院 5 号楼 9 层
901C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北京市东方恒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 1000 万元,目前未开展业务,公司净资产为 0。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北京市东方恒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属于挂牌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购买、出售股权导致新增关联方

由关联董事江昀赟、关联监事邹菲及其他员工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该企业尚未注册成立),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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