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71805 证券简称:东恒会展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东恒会展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总经理和其他(它)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高级管理人员”;
(3)所有“财务总监”调整为 “财务负责人”;
(4)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5)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律约束力。 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公司住所地有管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
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
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公司住所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如公司经 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司审查核准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 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 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
存管。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 第十五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普通股。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 1680 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根据需
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它种类 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可
的股份 以设置其它类别的股份。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80万股,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以 2016 年 7 月 为 1680 万股,每股面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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