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71812 证券简称:博联股份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贵州博联茶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民事裁定书的日期:2020 年 12 月 4 日
收到民事调解书的日期:2020 年 12 月 24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贵州道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冯勤慧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邹欣、佘小琴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贵州博联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韩湿骏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姓名或名称:韩湿骏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姓名或名称:冯晓仙
公告编号:2021-01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姓名或名称:贵州龙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韩湿骏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贵州道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以简称“农商行”)与贵州博联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联茶业”)、韩湿骏、冯晓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博联茶业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收到案号为(2020)黔 0325 民初 2892 号贵
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农商行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向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扣押、冻结博联茶业在农商行价值 3,035,245 元的财产。
2.博联茶业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收到案号为(2020)黔 0325 民初 2892 号
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博联茶业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偿还农商行借款本金 3,000,000 元及
相应利息,剩余借款本金 6,348,691.38 元及相应利息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付
清,从 2021 年 2 月起每月至少还款 250,000 元。韩湿骏、冯晓仙、贵州龙盘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博联茶业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农商行对依法拍卖、变卖博联
茶业抵押的房屋总面积 5,020.9 平方米(黔 2018 道真县不动产证明第 0000442)
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博联茶业在农商行持有股份分红用于归还上述借款直至债务清偿时止。
(4)博联茶业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农商行有权对全部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申请一并强制执行。
公告编号:2021-012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本次诉讼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财务运行正常,按调解协议公司应按期归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预期将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一定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 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贵州博联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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