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71812 证券简称:博联股份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贵州博联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贵州博联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委托,审计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20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1
年 04 月 28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永证审字(2021)第 146150 号)《审计报告》,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对有关情况予以说明:
一、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1、往来款项函证事项
我们对往来款项实施了函证程序,但截至审计报告日往来款项函证回函比例较低,未能达到执行函证程序的审计目标,我们也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替代证据证明未回函款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从而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往来款项作出调整。
2、 资产减值测试事项
我们未能就贵公司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相关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及未计提的跌价准备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金额及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进行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及财务报表附注五、(四);存货账面价值,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五)。
3、 成本结转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十五)所述,贵公司 2020 年度确认收入 5,369,038.57 元,
结转成本 2,707,460.26 元,我们未能就成本结转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公告编号:2021-015
4、 存货盘点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五)所述,贵公司 2020 年度存货期末余额为 47,981,991.98
元,我们对存货实施了盘点程序,但贵公司存货品种较多,数量较大,且不同存货外观相似,我们无法对不同存货进行区分,未能达到执行盘点程序的审计目标,我们也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替代证据证明存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从而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存货作出调整。
5、 借款逾期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九所述,贵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向贵州道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借款10,000,000.00元,期限三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9,253,344.26元,逾期本金 9,253,344.26 元,逾期利息 1,343,851.69 元。逾期未付长期借款本金及利息存在被加计滞纳金及罚款的可能。
同时,贵公司以(黔 2017)道真县不动产权第 0002508 号的办公用房,(黔 2017)
道真县不动产权第 0002509 号的工业用房,(黔 2017)道真县不动产权第 0002510 号、
0002511 号、0002512 号的工业配套用房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2018 年 1 月 25 日申
请银行长期借款时,上述固定资产资产评估价值为 1,584.11 万元,我们未能获取上述固
定资产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价值。
因此我们无法对本期营业外支出、预计负债等相关报表项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恰当估计。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被出具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审计意见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1、关于应收账款
因近两年受经济环境下行影响,公司主要客户回款压力大、回款进度缓慢,公司已针对欠款客户加强款项催收,已大幅减少向其供货或在未收回款项前不再向其供货。公司将继续加强与欠款客户的协商及催收工作,尽可能减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公司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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