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71812 证券简称:ST 博联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贵州博联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
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
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集中管存。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司的股份: 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动。 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工价值及股东权益所需要。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项至第(三)项、第(五)及第(六)项的原因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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