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8
公告编号:2020-028
证券代码:871814 证券简称:捷通铁路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上发布了《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09)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1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7年度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
一、 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故相对应《2017年年度报告》中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更正,主要涉及应收票据、应付账款、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净利润、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等科目调整。具体内容涵盖: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等相关章节。更正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213031号《关于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以及更正后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对应数据以《2017年年度报告》为准。除上述内容外,《2017年年度报告》其它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二、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0-028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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