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8
公告编号:2020-018
证券代码:871814 证券简称:捷通铁路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股票发行
2018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7月6日公司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向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相关规
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000.00万股(含1,000.00万股)股份,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最终该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人民币普通股550.00万股,全部以现金认购,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00.00万元。2018年8月9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8】第01670005号)《验资报告》。
2018年9月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出具《关于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2018】3147号),公司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2019年股票发行
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度
公告编号:2020-018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
金。
最终该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人民币普通股233.00万股,全部以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4.75万元。2019年6月5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9】第01670002号)《验资报告》。
2019年6月2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出具《关于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2019】2562号),公司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已使用完毕,使用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3、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建立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规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丰支行
账号:410100666447318
账户余额:0.0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丰支行
账号:410100679502752
账户余额:0.00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两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 目 2018年募集资金(万元) 2019年募集资金(万元)
公告编号:2020-018
一 募集资金总额 5,500.00 2,504.75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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