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5-18 16:56:23 股吧网页版
捷通铁路:关于确认2017年至今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18


证券代码:871814 证券简称:捷通铁路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17 年至今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方为捷通铁路提供担保;

2、收购关联方股权;

3、关联方承租捷通铁路的房产;

4、关联方资金往来;

5、个人账户代收小额废旧物资销售款及石亮支付资金占用费。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认公司 2017 年至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石亮、苗昕旺和宋海虹均回 避了表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至 今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锦州捷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辽宁省锦州市义县七里河镇大荒地村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义县七里河镇大荒地村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宋海虹

注册资本:445.5 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关联关系:捷通咨询系本公司股东,捷通咨询执行事务合伙人宋海虹女士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2. 自然人

姓名:石亮

住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国和里 15-71 号

关联关系:石亮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3. 自然人

姓名:董建梅

住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国和里 15-71 号

关联关系:董建梅系石亮妻子。

4. 自然人

姓名:苗昕旺

住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平安里 42-31 号

关联关系:苗昕旺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

5. 自然人

姓名:叶海田

住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平安里 42-31 号

关联关系:叶海田系苗昕旺妻子。

6. 自然人

姓名:王旭

住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御园 5-28 号

关联关系:锦州捷通铁路减振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并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以市
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关联方为捷通铁路提供担保

(1)2016 年 4 月 25 日,锦州铁路机械厂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
《保证合同》(IFELC16D03EPN3-U-04),石亮、董建梅(石亮配偶)、苗昕旺各 自出具《保证函》,分别为捷通有限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售后回 租赁合同》(IFELC16D03EPN3-L-01)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
保主债权本金 8,625,000.00 元,主债权期限 30 个月,担保期限至主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2)2016 年 9 月 18 日,石亮、董建梅、苗昕旺分别出具《保证函》,为
捷 通 有 限 与 远 东 国 际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的 《 售 后 回 租 赁 合 同 》
(IFELC16D0374TM-L-01)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主债权
本金 4,602,000.00 元,主债权期限 30 个月,担保期限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 2 年。

(3)2016 年 12 月 21 日,石亮、董建梅、苗昕旺分别出具《保证函》,为
捷通铁路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IFELC16D03Q4WB- L-02)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主债权本金 1,854,180.00
元,主债权期限自 2017 年 1 月 16 日至 2019 年 6 月 16 日,担保期限之主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4)2017 年 2 月 7 日,石亮、董建梅、苗昕旺分别出具《保证函》,为捷
通铁路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售后回租赁合同》(IFELC17D037HJ7K- L-01)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主债权本金 2,419,970.00
元,主债权期限自 2017 年 2 月 27 日至 2019 年 7 月 16 日,担保期限之主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