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8
证券代码:871814 证券简称:捷通铁路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公司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近三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发现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已对此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7年、2018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
是否创新层公司:□是 √否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年5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020年5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更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差错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意本次差错更正,并出具了《关于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213031号)。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加严谨和谨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六、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处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会计差错的处理也符合《企业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针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处理,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采用了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7和2018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7)年 12 月 31 日和(2017)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应收票据 21,652,716.58 6,096.50 21,658,813.08 0.03%
应收账款 46,232,334.52 -6,096.50 46,226,238.02 -0.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239,200.00 1,239,200.00
流动资产合计 136,447,144.09 1,239,200.00 137,686,344.09 0.91%
长期应收款 3,241,286.00 -1,239,200.00 2,002,086.00 -38.2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1,164,791.89 -1,239,200.00 119,925,591.89 -1.02
257,611,935.9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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