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9
公告编号:2020-035
证券代码:871814 证券简称:捷通铁路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18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6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石亮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谷柏、郭爱军、付朝晖、周素霞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影响,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公告编号:2020-035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在境内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
2020 年 4 月 1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及前述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现拟将“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低于 17,853,334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最终发行数量以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4、股票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5、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及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配售对象;
6、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或者证券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定价方式;
7、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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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8、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9、发行与上市时间:发行人取得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同意注册文件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备发行与承销方案,且深交所无异议的,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具体上市时间。
10、本议案的有效期:自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锦州捷通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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