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02
公告编号:2020-049
证券代码:871814 证券简称:捷通铁路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业务拓展和经营需要,拟向建行锦州分行申请 5,600 万元流动资
金贷款。石亮先生及董建梅女士、苗昕旺先生及叶海田女士,为该项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拟向建行申请 5,6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石亮、 苗昕旺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石亮
住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国和里
关联关系:石亮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 自然人
姓名:董建梅
住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国和里
公告编号:2020-049
关联关系:董建梅系石亮妻子。
3. 自然人
姓名:苗昕旺
住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平安里
关联关系:苗昕旺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
4. 自然人
姓名:叶海田
住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平安里
关联关系:叶海田系苗昕旺妻子。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为无偿担
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业务拓展和经营需要,拟向建行锦州分行申请 5,600 万元流动资
金贷款。公司实际控制人石亮先生及董建梅女士、苗昕旺先生、叶海田女士, 为该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方为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是为了保证此次贷款审批事项的顺利进行,更好地保障公司流动资金 的充足,更好地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与关联方相互输送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0-049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