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关于北京联诚智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8006 号
关于北京联诚智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218006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联诚智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诚智胜公
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218002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联诚智胜公司近年来经营状况欠佳,连续亏损,因此选取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作为基准,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为 2,383.25 万元,按 6%的比例计算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143.00 万元。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
如审计报告意见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
2 所述,联诚智胜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609.73 万元,2023 年度净利润-
693.31 万元,2024 年度净利润-218.63 万元。2024 年年末累计发生亏损-2,392.56 万元,未弥补亏损额已超过股本金额。联诚智胜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 2 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联诚智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联诚智胜公司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且财务报表附注第二项中已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是适当的。
本专项说明仅供联诚智胜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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