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71821 证券简称:ST 诚智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联诚智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全文) 股东会
辞职(全文) 辞任(全文)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联诚智胜信息技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联诚智胜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 第三条 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
起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 起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
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淀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685769604T。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685769604T。公司于 2017
年 8 月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人、董事会秘书。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
其他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所有股票均采取记名方式。股票是 式。
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分公司是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权激励;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的。 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司股份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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