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关于北京联诚智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国府专审字(2026)第 01200002 号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目 录
项 目 起始页码
专项说明 1-2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南街 9 号院 5 号楼
华瑞大厦九层 邮编 100016
电话 +86 10 64790905
关于北京联诚智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国府专审字(2026)第 01200002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联诚智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诚智胜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事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国府审字(2026)第 01200006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意见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
述,联诚智胜公司2022年度至2025年度净利润分别为-609.73万元、-693.31万元、-218.63
万元和-419.12 万元,截至 2025 年末累计未弥补亏损为 2,811.67 万元,已超过股本总
额。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联诚智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1、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联诚智胜公司近年来经营状况欠佳,连续亏损,因此选取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作为基准,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为 1,672.58万元,按 6%的比例计算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100.35 万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