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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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
〔 2024〕 28 号
关于给予广西百色右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广西百色右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壮族自
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 3-1 号。
广西百色红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百色右江水务股份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广西百色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百色右江水务
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赵鹏, 广西百色右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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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诗雨, 广西百色右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熊文坚, 广西百色右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查明, 广西百色右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ST 百
水务) 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3 月, ST 百水务累计借款给间接控
股股东广西百色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原广西百色城市
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百色城产集团) 及其子
公司 13,100 万元, 构成资金占用。
上述资金占用于 2023 年和 2024 年的日最高余额分别为
4,550 万元和 7,450 万元, 占 ST 百水务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18.95%和 31.03%。
ST 百水务未及时披露相关资金占用情况, 后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补充披露。 截至目前, 上述资金占用尚有 6,450 万元未
归还。
ST 百水务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占用, 且未及时披露相
关事项的行为,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 试行) 》 (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 第 1.4 条、 第 1.5 条, 《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 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规则》 ) 第九十三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 ) 第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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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条的规定, 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ST 百水务的控股股东广西百色红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百色红城集团) 事前知悉相关借款及资金占用事项, 未
切实保证 ST 百水务的独立性, 对 ST 百水务的相关违规行为负
有责任, 违反了《业务规则》 第 4.1.4 条和《公司治理规则》 第
七十二条的规定。
ST 百水务的间接控股股东百色城产集团直接或通过其子
公司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行为, 违反了《业务规则》 第 4.1.4 条
和《公司治理规则》 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ST 百水务的董事长赵鹏、 董事会秘书谭诗雨、 财务负责人
熊文坚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对 ST 百水务未及时披露资金
占用事项的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了《 业务规则》 第 1.4 条、 第
1.5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 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 根据《业务规则》 第 6.2 条、 第
6.3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 ST 百水务、 百色红城集团、 百色城产集团、 赵鹏、 谭
诗雨、 熊文坚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
档案。
百色城产集团及其子公司应尽快归还相关借款。 百色红城
集团、 百色城产集团应切实保证挂牌公司的独立性, 不得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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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间接侵占挂牌公司资金、 资产, 损害挂牌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利益。
ST 百水务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
内, 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
2024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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