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871824 证券简称:双星药业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湖北双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1 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 1 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称《监管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 简称“《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司监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 章程。
“《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 2 条湖北双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 2 条湖北双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发起设立;在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421300068405944J。
第7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 第7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
或者总经理担任。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 9 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 9 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束力的文件。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各方 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各方提交公司
通过诉讼解决。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
解决。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
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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