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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1 17:14:50 股吧网页版
建邦软件: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0-21


公告编号:2019-022

证券代码:871829 证券简称:建邦软件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建邦计算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9 年 7 月 30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 年 7 月 29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汪洪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邓秋平/蒋周亚、广东枫晟明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东莞市泛信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叶建辉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陈中/叶碧生、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姓名或名称:广东建邦计算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叶建辉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姓名或名称:叶建辉

公告编号:2019-02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陈中/叶碧生、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姓名或名称:梁海潜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9 年 7 月 22 日,原告汪洪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东莞市泛信
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建邦计算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叶建辉、梁海潜向原告
提供东莞市泛信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5 月 10 日起的经营资料。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请求判决四被告向原告提供东莞市泛信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
信公司)的自 2016 年 5 月 10 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泛信公司章程、股东会会
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以供原告查阅、复制。

2、请求判决四被告向原告提供自 2016 年 5 月 10 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泛
信公司的会计账薄(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薄)和会计凭证(包括公司银行账户流水、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以供原告查阅,并由原告聘请专业会计师参与查阅、复制。

3、请求判决四被告向原告提供自 2016 年 5 月 10 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泛
信公司签订的业务往来相关的所有合同以及各类书面文件以供原告查阅、复制。
4、请求判决四被告向原告提供与“横沥镇社会信用暨基层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综合信息支撑平台项目”和“《广东建邦计算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提及的合同金额 3166068.38 元的协议”的相关的所有的账务资料和会计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银行账户流水、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等)以供原告查阅,并由原告聘请专业会计师参与查阅、复制。

5、请求判决四被告向原告提供与“横沥镇社会信用暨基层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综合信息支撑平台项目”和“《广东建邦计算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公

公告编号:2019-022

司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提及的合同金额 3166068.38 元的协议”的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类书面文件以供原告查阅、复制。

6、请求判决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承担。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收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在 2019 年 10 月 14 日作
出的民事判决书【(2019)粤 1971 民初 23001 号】,判决结果如下:
1、驳回原告汪洪的全部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 50 元,原告汪洪已预交,由原告汪洪负担。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无。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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