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5
公告编号:2019-029
证券代码:871836 证券简称:宝兴威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天津宝兴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天津宝兴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9年7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应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5人,实际与会董事5人,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请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公司就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指定的第三人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9-029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以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
(三)回购有效期限
1、自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后的30个自然日内为本次回购股份的有限期限。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本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至本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同时向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受系统的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异议股东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或盖章,并署名“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其他成本证明文件、《回购股份申请书》。
3、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送达其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收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具体时效性,因此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
联系人:朱广运
联系电话:022-60123455
联系邮箱:zhuguangyun@baoxingwei.com.cn
联系地址:天津市宝坻区经济开发区宝中道Z8号
联系邮编:301800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9
天津宝兴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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