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2
浙江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1 日上午 10 点。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837 三森股份 2024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魏旗安、林文强律师。
(七)会议地点
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工业园区公司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
报告》(公告编号:2024-001)和《2023 年年报摘要》(公告编号:2024-002)(二)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从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重大风险情况、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利润分配方案等方面对公司 2023 年度工作做出总结,生成此报告,提请审议。
(三)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2 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受大环境影响,在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的形势下,行业内卷加剧,通过不懈努力,使营业收入同比只降低 4.34%,净利润同比只下滑 20.53%。现提交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为确保公司下一年度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3 年度营业额 118269350.85 元,净利润 8329590.52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33118741.6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4847825.92 元。为保障股东权益,公司 2023 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方案
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1
元,合计分配 312 万元。
(七)审议《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鉴于在 2023 年的审计工作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负责,圆满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议案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2 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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