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公告编号:2020-015
证券代码:871837 证券简称:三森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浙江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
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浙江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的程序和决策权限,保证公司相应工作规范、有效,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三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除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另有规
定或要求,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决策的权限划分根据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 收益性,提高本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符
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公告编号:2020-015
第五条 公司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对外投资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应过户手续。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两大类:
(1)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① 公司对外进行短期投资,应确定其可行性。经论证投资必要且可行
后,按照本制度进行审批。
② 各公司应于期末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短期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跌价准备。
(2)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在一年内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
① 公司及子公司独立出资经营项目;
② 公司及子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③ 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④ 公司进行长期投资,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
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论证研究。对确信为可以投资的,应按权限逐层进行审批。
第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向其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除达到本制度第十条规定由股东大会通过外,均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有权决定年度累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 20%的对外投资,其中购买股票、期货、债券、基金和委托理财等风险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总经理应就相关事宜向董事会呈交书面报告。
第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总经理将有关情况制成详细书面报告,提交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制作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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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第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
第十一条 董事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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