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2
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871839 证券简称:奥哲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上海奥哲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质押进展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股东苗宇持有上海奥哲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公司”)
1,64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2.998%。2024 年 1 月 4 日,苗宇与北京欧世乾科
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签订《借款协议》和《股权质押合同》,将苗宇所持公司 1,649,900 股作为质押物,向北京欧世乾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借款。质押股份已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北
京欧世乾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奥哲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质押股份进展情况
因苗宇未按期偿还借款,北京欧世乾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将苗宇
诉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民间
借贷纠纷案由对上述纠纷予以立案,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苗宇于 2024 年 5 月 10 前将所持奥哲股份(证券代码 871839) 1,649,900 股
过户至北京欧世乾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名下,因过户产生的费用均由北京欧世乾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承担;
2、北京欧世乾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与苗宇于 2024 年 1 月 4 日签
公告编号:2024-043
订的借款协议纠纷解决完毕再无其他争议;
3、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就上述协议事项出具了《民事调解书》【(2024)京0115 民初 10858 号】。
截至公告披露日,苗宇所持股份尚未过户至北京欧世乾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名下,若苗宇所持股份被过户至北京欧世乾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名下,将导致公司股东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持续跟踪上述可能导致公司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进展,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4)京 0115 民初 10858 号】
上海奥哲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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