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71845 证券简称:星联智创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星联智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安徽北
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签署的《公司股权转让
协议》,协议约定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 4,640,000 股股份,占公 司已发行股本的 17.5625%无偿转让给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均为中国
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下的子公司。
上述股份变动事项,公司已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5)。
二、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情况
2023 年 3 月 27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公
司股权转让协议》出具了《关于星联智创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
(股转函〔2023〕612 号)。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各方已经办理完毕股份过户
手续,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已完成变过户手续。转让情况详见下表:
公告编号:2023-012
股东姓名/名称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 4,640,000 17.5625%
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 4,640,000 17.5625%
院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转让非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属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星联智创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3〕612号);
2、2023 年 4 月 25 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业务单号:309000000018)。
上海星联智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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