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871847 证券简称:百盈高新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江西百盈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江西百盈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经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百盈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监事会工作效率,切实 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江 西百盈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监事会
第三条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列席董事会会议;
(十)列席公司股东会;
(十一)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上述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策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第七条 监事列席公司股东会,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会上公开外,监事会应配合董事会对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和说明。
第八条 监事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关联董事表决的回避及董事会决议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是否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等事宜进行监督。
第九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 1 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
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以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或者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第十条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日前 2 日发出;每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可于会议召开日当日通知全体监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三章 会议通知和签到规则
第十一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在正常情况下由主席决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出席对象等,会议通知由主席签发,由监事会联系人负责通知各有关人员并作好会议准备。
第十二条 会议通知必须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电子邮件为准。定期会议应提前 10 日通知到人;临时会议应提前 2 日通知到人。会议因故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日期提前 1 日通知到人。
第十三条 各应参加会议的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在开会日期的前 2 日告知联系人是否参加会议。
第十四条 监事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以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