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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8 19:00:43 股吧网页版
绿京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71848 证券简称:绿京华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辞职” 全文“辞任”

全文“法律、行政法规” 全文“法律法规”

条款顺序 由于有新增或删减条款,拟修订的章程 条
款顺序 条款顺序相应有变化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绿京华生态园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 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 统挂牌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订本章程。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北京绿京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整
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97002997449。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绿京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
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 中文全称: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 司

准)。 英文全称:Beijing GreenJinghua Ecological

Landscape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门头沟 第六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莲石湖
区莲石湖西路 98 号院 7 号楼 201 西路 98 号院 7 号楼 201 室,邮编:102300。
室。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2000 年 3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月 13 日至长期。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形式。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 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 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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